为人民群众服务,传递司法温度
民事审判第二团队
赵原沅
“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要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实处,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增加人们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北京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曾说过“我们办的不是案件,是他人的人生”,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者,内心被深深的触动。因为每一件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每一件案件都折射出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纠葛。在司法实践中,从一件小小的房屋租赁案件,可以感受到因新冠肺炎的疫情给当事人的生意、资金的周转造成的巨大冲击;从一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的案件,可以看到一个底层的农民工因干活时受伤后卧床治疗,全家的窘迫与无奈。因为不明白案件的程序,当事人的反复追问和堆在桌子上厚厚的材料,让我们只注重于审理案件,常常忽略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不理解。但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只有把每一起群众身边的“小案子”都当成“大案子”办好,将“以案释法”做到实处,人民群众才会切身感受到权益受到公平的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的维护。
“板着脸办案”是我们的外在形象,但法官内心深处,应该充满热爱,充满对人民群众和法律的热爱。面对当事人的正当诉求,能够放下身段,耐心、真诚的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与想法,法官注重与当事人的交流与对话,才能最大程度上了解卷宗背后的案件信息。而因为对法律的热爱,让法官对法律充满敬畏和崇高的信仰,在任何时候都坚守住底线,经得起诱惑,慎言慎行,办理案件也会站在法官专业的角度,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树立起法律的权威。
一切为了人民,这是法治中国的目标指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紧盯人民群众的所急所盼所需,把法律带进每个当事人的心中。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我们要充分履职尽则,用法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