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头土脸”的第一次独立办案
梁瑞庆
从1996年底至今,我在检察院工作已有23年。时光飞逝,其中有许多记忆令人难忘,有刚迈进检察院时的崇敬,第一次办理案件时的激动,第一次穿上检察制服时的自豪……这样的画面在我脑海中有许多许多,但最令我难忘的还是自己第一次独立下乡办案时“灰头土脸”的经历。
到检察院工作不久,我被分到控告申诉检察科工作。到科室后一切无从下手,大学时学习的法学理论与办案实践也不知道如何才能更好地衔接,还好科长让我协助一位办案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李福顺工作,老同志本着“传帮带”的好传统,以兄弟般的热情与耐心,让我尽快熟悉办案流程,掌握办案技巧。当时,李福顺带着我办理了多起案件,从分析梳理案件线索、制作笔录、掌控询问节奏等多方面让我参与其中,使我顺利地进入角色,适应了办案工作。
1997年8月,在跟着办案三个多月后,李福顺让我独立办案,历练自己的能力。当时,正好有一个案子需要下乡取证,于是我就带着一个同事,叫上司机下乡办案。当时单位130多人,只有几辆汽车,在那个条件艰苦、缺少交通工具的年代,这些办案用车是十分宝贵的。因为人多车少,用车都是提前几天就得申请的。车是向阳牌的,由于用车频繁,行车仪表盘早就不走了,也不知道行驶多少年、多少公里了。顶着大太阳,我们三人出发了。
我对自己第一次外出取证还是有点小兴奋,调查取证工作是在安阳县蒋村乡的一个农村,通往乡下的道路全是土路,加上当地有不少小水泥厂、小轧钢厂,进出这条路的载重大货车更是把土路压得凹凸不平,车辆在摇摆中到达了目的地。取证进行得还算顺利,很快我们一行三人踏上了回程的路。车外三十七八度的高温,潮湿的空气,典型的暑伏天,车辆刚出村不久,汽车水箱就“开锅”了。这下麻烦大了,我们都下了车,又是给水箱浇水,又是给水箱扇风,水箱温度终于降下来了,可刚开出不远,水箱温度又上来了,车上带的水也用完了,无奈只好让车自然降温,望着破旧的向阳老车,我们心里默默祈祷车能顺利开回去。下午三点多,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车外近四十度高温高湿,车内闷热得不行,只好打开车窗,但不时来往的大货车扬起的灰土,像沙尘暴一样,汗水混着泥土,我们三人一个个都成了泥人。第一次独立外出办案,就在这样“灰头土脸”中结束了,但好在工作完成得顺利,自己从此也开始独立办案了。
时间过得飞快,单位的这些“老爷车”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2003年我也考取了驾照,达到了单位提倡的“会办案、会电脑、会开车”的新时代检察人标准。2004年单位任命我为反贪局科长,那时的反贪局配备了一辆老桑塔纳,科里办案用车也有了保障,不过毕竟车况太老,这辆车在开了三年后也报废了。2007年科里配了一辆崭新的桑塔纳,当时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表,再也不用担心车辆坏在路上了,再后来国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车辆的使用更加统一规范。
回首过往,虽然这些年来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条件逐渐得到了改善,但不能忘记的是自己第一次独立下乡办案“灰头土脸”的经历,虽然那时条件艰苦,但也阻挡不了对工作的热情与执着,办案的充实与幸福。光阴荏苒,日月如梭,那颗忠诚于检察事业的心未变,那为检察事业奉献终生的誓言未忘。
(作者系河南省安阳县检察院政治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