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 构建“法院+公证”工作新格局
7月21日,记者获悉,江西省正在积极稳妥开展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来自南昌、宜春、赣州、吉安、抚州等地的6家公证机构探索入驻法院,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将充分发挥公证制度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功能,在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为案件案结事了提供多元化的解决渠道,从而构建法律服务行业参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新格局。
公证员参与化解母子纠纷
“喂,赣中公证处吗?我是袁州区法院,明天上午9点,我们这里有一个案件需要调解,请你们派员参加。”“好的。”
7月9日一大早,宜春市赣中公证处公证员黄利民与余勇赶到了袁州区法院调解速裁中心。9时,调解工作正式开始。王阿婆(化名)与小儿子刘东(化名)因房屋居住问题产生纠纷,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故而起诉到法院。为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挽回母子亲情,法院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邀请公证处、妇联、心理咨询师和原被告及有关人员共同参与案件的诉中调解。
原来,王阿婆与前夫和两个儿子在20多年前共同建造了一栋四层八套的房屋,分别办在了两个儿子名下,一边四套。15年前,王阿婆与前夫离婚后,两人分别居住在一楼的两套房屋内。王阿婆长期与前夫和儿子产生矛盾纠纷,关系势同水火、甚少往来,平时基本上都是王阿婆一人独自生活。
近期,这栋房屋将被拆迁。王阿婆担心老房子拆掉后,自己将无所居,于是向小儿子刘东表达了自己的担心,刘东答应帮王阿婆买一套房屋,但是必须办理在自己名下。王阿婆以无安全感为由坚决要求房屋办到自己名下,但一直谈不拢,于是一纸诉状告至法院。
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要求当事人陈述自己的请求及理由。法官和参与调解的公证员,还有妇联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边听边问,案件脉络逐渐清晰,而后,他们分别对两人进行单独劝解。母子两人多年的敌对态度慢慢缓和下来、血浓于水的母子亲情浮现。公证员趁机对双方的争议焦点提出合理化建议:如房屋办在王阿婆名下,则王阿婆立一份公证遗嘱,百年之后房屋归刘东;如房屋办在刘东名下,则双方签一份公证协议,允许王阿婆有生之年拥有居住权。两人均对调解意见表示了认同,并表示回去再和其他家人共同商议。
6家公证机构试点入驻法院
在此次试点工作中,九江市赣北公证处对接了市内的浔阳区法院和经开区法院。据该公证处负责人黎虹莲介绍,今年5月20日,赣北公证处与经开区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立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公证处选派4名工作人员入驻法院,法院依据相关制度从公证送达与公证调解入手,有序开展“法院+公证”新型工作模式,依法逐步推动公证全面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合作半个月以来,通过“法院+公证”工作模式完成送达法律文书37份,公证调解1件。
“对于标的额不高且适宜调解的部分案件,法院通过分流、调解机制,委托第三方进行调解。”据赣中公证处负责人谢汉珍介绍,赣中公证处是全省最早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公证机构,与宜春市袁州区法院建立家事、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自签署合作协议来,已参与11起调解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据介绍,根据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联合出台的实施意见,全省确定了南昌、宜春、赣州、抚州等地5家公证机构作为试点单位,时间为期一年。“今年5月,吉安市永丰县公证处依照通知精神,主动与永丰县法院对接,至此,全省目前有6家公证机构开展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省司法厅公证仲裁工作处副处长董颖介绍。
参与五类司法辅助事务
公证机构入驻法院,并不仅限于调解矛盾纠纷。早在2018年5月,针对一起抵押贷款后,夫妻俩拒不归还贷款,抵押房产内物品又被其他债主强行搬空的案件,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就引入公证机构参与执行,由公证人员对全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并出具工作记录,做好证据保全工作,随后法院对房屋进行查封,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开展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省高院和省司法厅共同确定了支持公证机构在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如在取证方面,法院可委托公证机构参与诉讼过程中的证据保全,发挥公证证明作用。法院也可以向公证人员开具《委托公证办理司法辅助事务联络函(委托函)》,委托公证机构就当事人户籍信息、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状况、未成年子女抚养情况、书面文书等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便于公证人员前往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核查结束后,公证机构应就核查内容、核查过程、核查结果向法院出具取证报告。
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法院执行方面,双方确定法院支持公证机构在执行工作环节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机构可以参与法院执行中的和解、调查、送达工作,协助法院搜集核实执行线索、查控执行标的,协助清点和管理查封、扣押财物。经执行机关申请,可以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法院应当将其作为法院执行依据。
构建“法院+公证”工作新格局
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不能简单寄希望于通过增加编制、人员来解决,而是需要多元化解、改革机制等创新思路来破解。一份数据显示:2019年全省法院多元化解各类案件6.8万余件,调解成功5.8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85%。
宜春市袁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揭春龙表示,公证人员参与法院的司法辅助业务这一举措非常有意义,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进一步推动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为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司法服务,节省司法资源。同时,让法院逐步从审判辅助事务中抽身,将司法职能回归聚焦审判主业,法院和法官能集中精力和力量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公证机构也可以拓展业务领域,是“双赢”的改革举措。
事实上,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法律服务领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创新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必然要求。九江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浔华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双方优势互补,团结协作,找准结合点,全面推进公证机构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有效对接。
目前,试点地方的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机构已相继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机制和相互通报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质量和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对于下一步的目标,省高院和省司法厅提出,争取到今年底,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力争在全省所有设区市进行试点,构建法律服务行业参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新格局。(新法制报 徐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