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法之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场景重现:
天气晴好的一天,二娃骑着电动车下班回家在路边偶遇熟人,刚停下没聊几句家常呢,就被天空突降的玻璃刚好砸中瘫倒在地;冰雪可爱的两岁小女孩儿被奶奶推着外出晒太阳,却不幸被从天而降的砖头刚好砸中;居民小张结束了一天的工作马上要到家了,却在小区里毫无察觉地被从高处坠落的窗框砸中受伤。
这些情景实际上并不是杜撰,而是新闻报道过的一桩桩真实案例,从天而降的危险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这也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主题——高空抛物。
高空抛物的危害:
现如今的城市内随处可见的高层住宅、摩天大楼,即使是小如鸡蛋、西瓜皮、麻将等物品,尽管质量很小,但由于其坠落的位置距离地面很高,也能产生很大的重力势能,下落的过程中将重力势能转化为动能,产生非常大的破坏力。所以,一颗鸡蛋从25楼飞下、一块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飞下如果砸中人的头部,就会导致死亡,由此观之,有宣传标语上直接将高空抛物和行凶杀人划起等号,并不夸张。高空抛物、坠物的事件屡屡发生,不断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逐渐蔓延成了一种新的“城市病”。
检察官说:
遭遇高空抛物我们该如何维权,对方要承担哪些责任?
行政责任
行为人高空抛物,情节轻微,但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公共秩序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最高可以处以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行为人利用高空抛物造成他人财物一定程度损害,但情节轻微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最高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若行为人高空抛物故意伤害特定人身体的,构成他人轻伤以下的,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最高处以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为切实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9年10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对高空抛物、坠物定罪量刑、民事责任承担的内容予以具体细化。《意见》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基于“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在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方面有很大不同进而对二者的法律适用作了明确区分。
我们先看一下“高空抛物”的法律适用。第一,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刑罚第114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法定刑为3-10年。第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按照刑法第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死刑。第三,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第四,对多次实施、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等情节恶劣的行为作出从重处罚的规定。再看一下“高空坠物”行为的法律适用,对于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按照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民事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按照侵权责任法第85条的规定,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要求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对于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是着名的连坐条款,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说完了受害人的权利救济,社区中有你有我,高空抛物屡见不鲜,人人自危,作为社区中的一员,无论是物业服务企业还是小区居民,都应当自觉加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来,正如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所提到的,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就物业服务企业来讲,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中增加了“建筑物管理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的发生,否则应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所以,物业服务企业及时采取积极的安全保障措施就是在自我保护,免受承担侵权责任的风险。具体而言,给出物业服务企业的建议有:设置高空抛坠物警示牌、提醒牌、加强宣传、警示;在不侵犯居民隐私的前提下安装能够捕捉高楼抛物坠物的运动轨迹、能够指向具体楼层房间的摄像头;在发生过高楼抛物坠物的楼宇低层安装防护网、遮挡装置等;做好建筑外墙的检查和日常养护,避免发生公共区域设施如外墙皮,公共区域玻璃,窗户等物坠落等。作为社区的一员,我们社区居民应该自觉抵制高空抛物的不文明行为,因为今天你是高空抛物的实施者、冷漠看客,明天你也可能会成为高空抛物的受害者。所以每一位社区居民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共创文明、安全的社区环境,就是在自我保护。为此,我的建议有,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从我做起,自觉杜绝高空抛物;不要在阳台、窗户外沿摆放花盆、拖鞋、拖把等易坠落物品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等室外悬挂物;经常检查空调室外机、外飘窗、防盗网等设施,到一定年限后及时更换;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孩子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