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益法律服务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
“6年来,我先后在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多个地区担任志愿者,共办结法援案件600余件,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60余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多人(次)。”回想成为“1+1”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酸甜苦辣,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贤说。
经常会被缺氧、严寒、疾病等困扰,也经常因想念家人而感到孤独,陈贤不止一次问过自己“图什么”。她说,每当那些陷入无助的当事人因为她的努力获得法律帮助,脸上露出灿烂笑容的那一刻,她觉得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以陈贤为杰出代表,我国40万律师已经成为公益法律服务的中坚力量。近年来,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引导、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律师队伍公益法律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领域逐步扩大,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司法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李海伟、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贤就《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背景、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进展和成就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从四方面保障公益法律服务质量
记者:请简要介绍《意见》起草背景,《意见》在保证公益法律服务质量方面有哪些措施?
周院生:我国律师队伍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高度重视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发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引导律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
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下,进一步支持、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有利于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有利于培养律师社会责任感,提高律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扩大律师服务领域和社会影响力。
近年来,律师队伍公益法律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领域逐步扩大,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同时,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中还存在实效性不强、规范化程度不高、激励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工作保障,推动公益法律服务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为此,司法部在深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
关于保证公益法律服务的质量,重点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将律师服务资源与群众服务需求匹配精准对接,积极探索“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远程服务、在线服务、预约服务。根据不同受众和不同主题,用群众更加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服务。二是提高公益法律服务规范化程度。三是提升律师公益法律服务能力。四是做优做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
做优做强公益法律服务队伍品牌
记者:请总结近年来司法部在推动律师服务为民、促进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发展上有哪些新的动作,取得了哪些成就?
周院生:近年来,在司法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律师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践行服务为民的根本宗旨,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取得了新的发展。
首先,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赢得广泛赞誉。积极投身公益、热心支持公益,已经成为律师行业的一种风尚和价值追求。
第二,律师公益法律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作为公益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帮助他们依法维护权益。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律师为全国60多万村(居)担任法律顾问。持续开展法治援建帮扶活动,组织律师到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志愿服务,成功解决了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
第三,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新举措不断推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组织律师协助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重大案事件处置、城市管理执法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律师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四,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理念方法不断创新。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整合律师服务资源,延伸服务触角,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便捷、普惠的法律服务。
经过多年的努力,司法部、全国律协组织开展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同心律师服务团”“援藏律师服务团”“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已经形成常态,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们将进一步做优做强这些公益法律服务品牌,不断提高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行业良好典范
记者:律师协会在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李海伟:《意见》对律师协会参与这项工作提出了许多具体和明确的要求,每一项重大公益法律服务项目都离不开律师协会的参与和推动,这也是律师协会的重要职责所在、使命所在。律师协会在公益法律服务中不仅要当好组织者、推动者,还应当成为行业风气的倡导者、引领者。《意见》中明确提出,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常务理事等应当在公益法律服务中发挥表率作用。
记者:公益法律服务对律师专业性要求越来越高,《意见》对提高专业化程度、保证质量的一些要求,怎么看?
佟丽华:这次的《意见》当中明确提出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律师队伍,这是非常必要的。专业化的最好路径是走职业化的道路,明确提出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发展公益律师队伍,这是在公益法律服务领域培养专家的具有针对性的途径。
我国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是由律师的职业定位决定的,也是律师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意见》中提出倡导每名律师每年提供50小时公益法律服务或者办理两件法律援助案件的要求,我认为总体是恰当的。这个要求是倡导性的,并且现在很多律师从事大量公益服务,有的服务时长已经超过这个标准。